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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浏览次数:5091

为进一步吸引集聚人才、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合理有效的利用编制资源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发挥最大效用,根据《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遴选方案》有关规定开展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管理遴选工作,现就相关事业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遴选名额为15名,参与遴选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遴选人员须是清华合肥院正式聘用人员。

2.已经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遴选标准

1.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2.国家或省学科、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3.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人员;

4.清华合肥院急需的具有各类正高职称或紧缺专业获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填写《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参加遴选人员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推荐,若遴选人员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须经分管院领导初审同意。

2、资格审查

清华合肥院按照遴选的标准条件和入编相关规定,对参加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拟遴选候选人进行公示。

3、组织遴选

遴选采取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核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专业技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核占60%,面试占40%。

4、审核和审定

清华合肥院将拟遴选对象报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由市委编办提请市编委会审定。

5、审批入编

经市编委会审定后,遴选对象经体检合格、公示程序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编手续。

四、材料报送

申报者提交《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及学术成果支撑材料。《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纸质件2份和电子件1份,纸质件A4双面打印;学术成果支撑材料纸质件和PDF文档各1份,于2020年5月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马君,联系电话:63621262,电子邮箱:majun@tsinghua-hf.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遴选方案》

附件2:《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


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2020年4月27日

1《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遴选方案》/upload/file/20200427/20200427054113_18672.pdf

2《清华合肥院遴选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