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观点


为了规范、加强灾害环境人员安全安徽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1. 实验室系依托清华合肥院建设,接受清华合肥院及有关上级组织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2. 实验室致力于打造综合性、开放式创新实验平台和检验检测基地,建成一支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团队,是加强公共安全相关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聚集及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3. 实验室立足国内,面向世界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开放运行管理方针、对国内外开放,对社会共享,鼓励国内外专家学者来实验室进行课题研究或合作研究。

4. 实验室实行主任全面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对实验室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财务、专职人员聘任、研究生教育、资产、行政后勤、安全卫生等实行统一管理。

5. 实验室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课题指南、基金评定以及其它重大实验室发展事宜。

6. 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各类科研经费,推动科研、测试、检测及装备开发等有关科研活动开展。

7. 实验室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鼓励管理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研究、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为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

8. 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包括客座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研究生、博士后及其他人员等都必须遵守本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