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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赔偿换取“无价”生态---清华合肥院司法鉴定所完成经开首例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鉴定案例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1841

      日前,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日常管养中发现,王建沟明渠段一处雨水排口有灰白色不明废水排出。区内多个部门立即启动联查机制,开展河道应急处置、应急监测的同时,向管网上游开展溯源调查。利用管道内残存的排水痕迹,终于将“元凶”锁定在1.5公里外的某施工工地。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工地在前一天室外地坪防水施工时,未考虑到次日早晨的雨情,导致部分未干的防水涂料被冲刷后顺雨水管网排入下游的王建沟明渠段,造成一定污染。


      经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此次污染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量化金额约16万元。随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涉事工地防水分包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近日,该企业已将赔偿金主动缴纳到位。

      

      此案系合肥经开区首例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根据规定,相关赔偿金后续将专款用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修复,以“有价”赔偿换取“无价”生态。


      清华合肥院司法鉴定所具有火灾微量物证鉴定、火灾痕迹鉴定、图像资料鉴定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司法鉴定能力,是我国首批拥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此次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圆满完成了合肥王建沟明渠段一处雨水排口异常排放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司法鉴定案件。此案生动诠释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